标题 | 周女士-举报市民私搭乱建 | ||||
来信人 | 周琴 | 来信日期 | 2021年02月22日 | 来信编号 | DH202102220572 |
正文 | 2020年8月开始,有市民在路北小区107栋楼隔壁使用砖头搭建房屋,并且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手续,现举报市民私搭乱建,希望相关部门调查,予以拆除处理。 | ||||
回复 |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:经查,被投诉人搭建的砖头房位于路北小区107栋隔壁,占地约40平方米左右,搭建于10年前。就此问题,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及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沟通,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。路北小区修建较早,前期由铁路部门自行管理,私搭乱建行为比较普遍。按照我局关于《开展居民小区违法违规建(构)物专项整治排查》安排,江北片区已纳入排查范围,并建立台账,后期将统一进行处理。 | ||||
办理情况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 |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| ||||
回复时间 | 2021年03月01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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